公告日期:2025-06-3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三伊房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公开转让
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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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引言 ......1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 1
二、律师声明事项...... 3
第二部分 正文 ......5
一、关于本次挂牌申请的主体资格...... 5
二、关于本次挂牌申请的批准和授权...... 5
三、关于本次挂牌申请的实质条件...... 7
四、关于公司的股权演变...... 13
五、关于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6
六、关于公司的独立性...... 41
七、关于公司的子公司...... 43
八、关于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9
九、关于公司的合法经营情况...... 65
十、关于公司的主要财产...... 76
十一、关于公司治理情况...... 88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91
十三、关于公司的税务...... 95
十四、关于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98
十五、关于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02
十六、关于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05
十七、关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8
十八、结论意见...... 109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三伊房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
致:宁波三伊房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三伊房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4、三伊股份、公司:指宁波三伊房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宁波诚邦创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5、发起人:指沈金龙、沈玲、宁波市三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三伊智能:指宁波市三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现持有公司26.8612%的股份;
7、宁波伊维腾:指宁波伊维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现持有公司 1.0427%的股份;
8、香港森维腾:指香港森维腾投资有限公司(HONGKONG SANWITTENINVESTMENT LIMITED),公司的股东,现持有公司 2.2445%的股份;
9、宁波澳宁维:指宁波澳宁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现持有公司 1.5834%的股份;
10、澳伊汽车:指宁波市澳伊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宁波市英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科斯摩斯:指宁波市科斯摩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宁波市科斯摩斯房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香港三伊维诺:指三伊维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ANYI VENOINTERNATIONALTRADING LIMITED),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3、澳洲 LYL:指 LYLSPRING PTY LTD,香港三伊维诺的全资子公司;
14、澳洲 CARATEK:指 CARATEK PTY LTD,香港三伊维诺的全资子公
司;
15、申万宏源: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6、立信中联: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金证评估:指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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