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789 证券简称:贝尔轨道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1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张加安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用张加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远燕、李军、杨星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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