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上海科州药物研发
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沪合资字(2014)343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成立。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7 月 25 日已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000301756135G。注册资本为 4,586.8604 万
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 780 号 3 楼 M 座。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
发和应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生产(不
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
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
产品的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HONGQI TIAN。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详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十三)固定资产、(十四)无形资产、(十
九)股份支付、(二十)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7 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KechowPharmaInc 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
币列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