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4790 证券简称:科州药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3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7.05%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HONGQITIAN 书面提交的《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提请在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原定于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中与上述 议案相对应的议案。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 HONGQITIAN 符合提案人资
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 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 HONGQITIAN 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上海科州
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并 且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000301756135G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Kechow Pharma,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 439 号 5 幢。
邮政编码:2012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以将核心项目抗癌新药 HL085 推动上市
并实现商业化,同时推动后续管线的研发为经营宗旨。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