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4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790 证券简称:科州药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2月13日,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于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我们予以认可。
同时,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公告编号:2026-004
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杰、陈军、ZHOU JOE XIN HUA 、戴欣苗
2026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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