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791 证券简称:莹帆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重庆莹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莹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莹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莹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3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序发展,结合公司2026年实际情况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序发展,结合公司2026年实际情况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授信基于谨慎性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重庆莹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