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关于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八环科技”、“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

国泰君安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建立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主要由李晨、蒋勇、许一忠、周丽娟、周志刚、陈键、蔡佳峰完成,其中,李晨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2、辅导工作小组的变动情况

辅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离职原因, 周志刚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根据辅导的进展情况,为加强辅导力量,增加莫余佳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均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胜任八环科技的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自辅导备案日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年 3 月 31 日。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国泰君安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开展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问题诊断与答疑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性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通过核查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材料,促使公司设立、资产评估、资本验证达到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2、通过核查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有关决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完善公司的历史演变过程,使其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和资本验证合法、有效;

3、通过下发尽职调查清单及补充清单,持续收集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的方式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通过调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情况,督促其做到独立完整规范,突出其主营业务,并形成核心竞争力;

4、通过调查公司的产、供、销运行情况,督促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5、通过核查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权范围和义务,使公司规范运作。

目前,第一期辅导工作已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协助辅导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内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辅导效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次报告为八环科技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本辅导期间,辅导对象积极参与并配合辅导工作,主动学习公司规范治理和证券市场等上市相关知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的募投项目尚未完全确定方案。辅导机构将继续协助公司尽快确认募投项目。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预计无变动,辅导工作主要围绕集中学习和培训、继续完善尽职调查以及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进行。

1、集中学习和培训

国泰君安将继续通过集中学习、对口衔接、定期协调和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按照拟定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公司及时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2、继续完善尽职调查

国泰君安将继续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结合企业内部人员访谈等形式,对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李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