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792 证券简称:八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下设于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
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制定及调整、重大
投资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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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可以有独立董事委员参与。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
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等,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审议公司未来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方案;
(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审议公司市场定位;
(四)审议公司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调整计划;
(五)审议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七)审议重大项目投资中与合作方的谈判情况报告;
(八)审议控股子公司的战略规划;
(九)审议控股子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上市等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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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
寄或其他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选一名委员召集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
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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