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74792 证券简称:八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发起人在原浙江八环轴承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4704689838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BH Technolo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北路 39 号。
邮政编码:31805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495,239 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及本章程中规定的或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诚信与责任的企业文化,以专业的管理、
创新精神、合作的理念,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轴承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轴承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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