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792 证券简称:八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依法作出公开承诺,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公司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告编号:2026-024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许诺、翁晓斌、牛荣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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