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44
证券代码:874792 证券简称:八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公告编号:2026-044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的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内审部”)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他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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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相关资料;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所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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