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874792 证券简称:八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
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工作对象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
的领导下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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