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7

关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2022 年、2023 年
和2024年1-7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46,124.52万元、53,489.12万元和 34,260.39 万元,其中经销收入占比为 34.07%、53.78%、61.90%,公司多家主要经销商为前员工设立,通过前员工经销商实现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10.50%、17.48%和 22.60%,同时存在境外销售;(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19.35%、18.88%
和 18.25%,净利润为 1,814.75 万元、1,926.18 万元和 993.60
万元。

请公司:(1)说明 2023 年营业收入上涨原因及合理性,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说明 2024年 1-7 月收入和净利润较同期变动比例和原因,报告期各季度和 12 月收入确认情况,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是否与
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和原因。(2)结合行业政策、上下游行业相关产品价格波动风险、营销策略、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情况、期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和现金流量情况(包括同期可比数据和变动比例)等说明公司业绩稳定性。(3)补充披露可比公司证券代码和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结合主要项目规模、技术难度、毛利率情况等说明自动化生产线毛利率逐期下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4)说明客户较为分散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前五大客户是否为境内外经销商、历史合作情况、变动情况、定价依据、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协议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及预期、是否签订长期协议、公司获取销售及采购订单方式、复购率、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客户流失风险;主要客户对应的终端销售客户情况。(5)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境外销售事项;同时说明主要境外销售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交易金额是否存在大幅变动及原因。(6)说明公司与前员工或前员工家属等设立经销商开展业务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仅销售公司产品,相关销售收入是否真实;主要境内外经销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实缴资本、经营规模等)、合作期限、复购率等,经营规模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匹配性;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增长所对应的主要经销商及销售情况;关联经销商或前员工设立的经销商的情况,结合非关联方经销商交易价格说明定价公允性;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是否为买断式、
经销商是否仅销售公司产品)、定价机制(包括营销、运输费用承担,补贴或返利等)、收入确认原则、交易结算方式、物流(是否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信用政策、相关退换货政策等;报告期内经销商家数及增减变动情况、地域分布情况;经销商的管理制度;经销毛利率低于直销的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压货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经销方式下相关商品是否实现终端销售。(7)说明按照签收和安装后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对应的具体业务和产品,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8)说明报告期各期客户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采购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的合作模式,是否为买断式销售,结合公司、终端客户与融资租赁公司三方签订融资租赁业务购买合同主要条款,说明最终买受方为终端客户还是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承担的主要角色及作用,相关款项支付安排,公司此类业务属于商品销售业务还是融资租赁业务,此类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9)说明市场服务商情况,市场服务费与对应收入的匹配性,佣金的相关会计处理准确性。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收入核查方式、核查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访谈、发函和回函、替代测试等核查程序分别和累计确认比例)和核查结论,并说明对于截止性测试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期 12 月和 1 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比例);同时单独说明对经销收入的核查比例以及终端销售核查情况;(3)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境外销售事项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比例。请律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事项的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