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者“蕙勒智能”)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金证券与蕙勒智能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划,国金证券派出王水根、徐青、张槐、付芋森、左凌霄、史维伟、杨彧颀、张剑波 8 人组成蕙勒智能 IPO 项目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王水根为本次辅导小组负责人,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2025 年 1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案开展如下工作:通过采取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和访谈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执行财务核查工作,督导辅导对象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召开中介协调会,对辅导对象 2024 年度财务、法律相关事项进行分析总结。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完成蕙勒智能新三板申报工作;
2、完成蕙勒智能新三板首轮反馈回复;
3、前期资料审查、现场勘查、访谈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持续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梳理;
4、召开中介协调会,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蕙勒智能已聘用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在国金证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促使辅导对象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作机制,提高公司质量。
通过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的水平;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进一步
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问题概述:
近年来公司收入持续增长,但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截至本 2024 年 12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解决措施: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持续跟进对辅导对象的应收账款催收工作,辅导对象已建立应收账款的管理机制,加强款项收回。
2、资产负债率较高
问题概述:
近年来,辅导对象持续扩张产能,因此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
解决措施: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持续跟进对辅导对象的银行融资、偿还情况,辅导对象的融资工作正常进行。
3、募投项目问题
问题概述:
公司目前尚未明确募投项目具体方案。
解决措施:
国金证券将继续跟进辅导对象的募投设计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辅导对象仍需要对上一期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落实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法人治理
辅导对象目前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尚需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并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
2、内控制度
解决措施:辅导对象目前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尚需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及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应内控制度,协助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财务规范要点,理解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国金证券辅导人员将主要围绕集中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