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公司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 事...... 23
第二节 董 事 会...... 26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监 事 会 ...... 33
第一节 监 事...... 33
第二节 监 事 会......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通知及公告 ...... 37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8
第一节 信息披露...... 38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二章 附 则 ......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杭州蕙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9328316375M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288 号,邮编 311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12.5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定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合作共赢。
第十二条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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