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08:31:2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环能涡轮”、“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投证券与环能涡轮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投证券派出孙健、万能鑫、程星、张辰旭、王婷、孙翊文、侯弘扬作为辅导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孙健为辅导工作小
组组长。本辅导期内,新增侯弘扬为辅导工作人员,宋修一、边雅婷、周立阳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除上述调整外,其余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此外,辅导工作人员中孙健、万能鑫、程星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中关于辅导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国投证券与环能涡轮于2023年10月27日签订了辅导协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收到了辅导备案受理的通知。环能涡轮的第一
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开始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结束;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结束;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结束;第五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第六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结束;第七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结束。

2、辅导方式

辅导期间,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约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认真对公司进行了辅导。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要通过疑问解答、现场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展开辅导工作。针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及问题诊断等方式,辅导工作小组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进整改工作的进度。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三)拟申报板块变更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向贵局报送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时,上市
辅导备案板块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综合考量,考虑到公司自身情况与板块定位的相符性,为更好地促进未来业务发展,于本辅导期内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环能涡轮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内部管理架构调整,财务负责人由章璟琳变更为周英,其他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出具日,环能涡轮接受辅导人员的具体名单如下:

接受辅导人员 姓名 备注

章景初 董事长

唐云冰 董事

董事 汪晓伍 董事

王光惜 独立董事

赵成磊 独立董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