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798 证券简称:环能涡轮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作出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公司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公告编号:2025-030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本企业/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企业/本人若从公司处获得现金分红的,则同意公司将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同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公告编号:2025-030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是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