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6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12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14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19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19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三节独立董事......25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内部审计......3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3
第一节通知......33
第二节公告......34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5
第十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一节信息披露......36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37
第十一章 纠纷解决机制......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常州环能涡轮动力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40668209B。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zhou E&E Turbo-Power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新北区勤奋路 80 号
邮政编码:213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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