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4798 证券简称:环能涡轮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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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工作细则
第九条 本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董事会、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集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 本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出,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该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明,并在事后补送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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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
第十三条 本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方式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传签等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本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反对意见的,应将投反对票委员的意见存档。
第十五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的报酬进行评价或讨论时,该委员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本委员会实行回避表决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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