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环能涡轮: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74798 证券简称:环能涡轮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常州环能涡轮动力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40668209B。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zhou E&E Turbo-Powe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新北区勤奋路 80 号

邮政编码:213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涡轮增压器及配件、涡轮发动机配件、机电一体化监测控制设备、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及系统、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配件的制造、销售;机床及机床配件、电器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增压器的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量具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