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74798 证券简称:环能涡轮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出具书面承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及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或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
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受到刑事处罚;
(十二)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者挂牌;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五)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十六)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十七)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十八)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十九)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十)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二十一)法院裁决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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