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874799 证券简称:冠联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太仓冠联高分子材料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6600560933。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太仓市陆渡新浏路 58 号,邮政编码 2154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703.8462 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中选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通过。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以“诚信服务、持续创新”为经营理念,不断深化管理理念,追求卓越经营;以“品质至上、顾客至尊、将最好的产品和服务送达客户”为品质政策,用国际先进标准作为衡量各项工作优劣的准则。公司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环保目标,在保护环境安全、人身健康方面不遗余力,坚持绿色环保生产方式,打造绿色企业,建设生态文明。公司致力于用最优质的材料、最专业的设备、最合理的设计为客户提供质优价廉的解决方案,用最完善的产品和最周到的服务来回报客户的支持和信任。“橡胶科技,创造美好生活”是公司的美好向往,品质卓越而持之以恒,技术创新并求索不止,公司正行进在成长为伟大公司的征途中,并且必将跻身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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