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799 证券简称:冠联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就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
(一)《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衡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2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的,该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综合制定,与公司业绩、市场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
公告编号:2026-012
天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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