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800 证券简称:玄机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为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杭州玄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12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针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0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
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及鉴证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针对《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盘剑、朱宁、余龙军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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