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4801 证券简称:诚丰新材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新一代高物性、环保型聚氨酯材料 59,663.02 50,666.17
及其衍生制品项目
2 聚氨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51.54 10,916.5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84,314.56 71,582.71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其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后续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与公司现有生产经
公告编号:2026-006
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公司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亚媛女士、马文中先生、葛鸿女士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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