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 第 01213 号
致: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贵公司(下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禾”)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天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2、公司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天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验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刊载本次股东会通知。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户,共代表股份 15,3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立华先生主持。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户,共代表股份数15,383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
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投票活动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了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5,383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5,383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5,383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5,383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5,383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关联股东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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