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874806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
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不时更新的
相关制度及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对公司证券及衍生
品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
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
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
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
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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