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55
证券代码:874806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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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各级子、孙公司。
第三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比
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
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
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
门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
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公司应当通过管理和控制方法,使得子公司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
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子公司在公司
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
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
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
严格按照权限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
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三章 子公司治理与运作
第九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其他法律文件对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子公司的股东会(如有)、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有)应当根据法律法规
和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
其召开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及选举董事、监事。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通过行使职权确保子公司运营管理以及制定的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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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制度、规定、细则等不违背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指引等文件
的要求。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证照、三会运作资料等文档应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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