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74807 证券简称:汉江检测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汉江检测(湖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江检测(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汉江检测(湖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 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免于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本项所称“交易”的范围与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第(十八)项股东会审议标准所定义的范围一致;
(九)审议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审议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和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年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八)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
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九)制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工资总额年度预算方案,确定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
(二十)批准公司年金方案;
(二十一)审议批准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十二)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对经理层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三)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与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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