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76
证券代码:874810 证券简称:中欣晶圆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不存在利润可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76
经审阅议案内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向公司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对前期 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2025 年期间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2025年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关联方的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2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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