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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19:49:01 股吧网页版
中欣晶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8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73 号

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晶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欣晶圆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欣晶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欣晶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欣晶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中欣晶圆公司 2023 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 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
18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现发现公司2023年度和2024 年度会计报表存在错误,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尚未及时转固、相关研发费 用归集不恰当的情况。为规范财务核算,公司对该错报进行更正。根据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转固金额,2023 年度、2024 年度分别调增固定资产金额 675,155,705.23 元和 294,021,990.16 元,相应调整在建工程、应付账款以及未分配利润。
2023 年度、2024 年度将未恰当归集的研发费用 5,449,124.35 元、 7,717,255.05 元调整至
主营业务成本及管理费用。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固定资产 7,228,232,553.13 294,021,990.16 7,522,254,543.29

在建工程 4,934,795,752.03 -437,716,027.64 4,497,07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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