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数传媒”“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挂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等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我公司”)对重数传媒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重数传媒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重数传媒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重数传媒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重数传媒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重数传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重数传媒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光大证券推荐重数传媒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重数传媒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重数传媒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于2023年10月向我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立项小组提交重数传媒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
本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立项会议。参与项目审核并参与投票的立
项成员共 5 人,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了审核。经参会的立项小组成员一致表决同意:重数传媒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立项申请文件符合规定,5 位立项成员经投票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根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类项目立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重数传媒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4 年 1 月 27 日,项目小组向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提交了重数传媒推荐
挂牌项目的内核申请材料,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的规定,根据全套内核申请材料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核。
2024 年 2 月 6 日,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向项目组出具了内核审核意见,
项目组对内核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
合规团队、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相关人员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对重数传媒
项目进行了问核。
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总部审阅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认为: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基本完善,同意将重数传媒推荐挂牌项目提请内核会议审议。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对重
数传媒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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