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811 证券简称:重数传媒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及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用作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 公司的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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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应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为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
第十条 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
额,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已经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除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外,还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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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执行控制机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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