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4812 证券简称:铁近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了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的原则和决策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公司制订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利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股利分配基本条款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及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2、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公告编号:2025-052
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三)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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