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4812 证券简称:铁近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苏州铁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5000240)公司变更[2017]第 02060004 号”批准,以账面净资产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9592523031U。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于【】年【】月【】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 788 号、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
里镇新黎路 333 号。邮政编码:215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质量创造品牌,以品牌促进发展;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和谐。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轴承及轴承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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