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874812 证券简称:铁近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在微型精密轴承制造领域的产能,抢占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及生产的市场先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微型精密轴承的市场地位。公司拟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招商局签署《超微轴承智造三期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汾湖高新区内投资建设“超微轴承智造三期项目”,总投资约 25 亿元。
(二)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6 年 2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超微轴承智造三期项目投资协议书》并终止《铁近科技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签约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孙勇、施小琴、邓四二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招商局
(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 1118 号
(三)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铁近机电超微轴承智造三期项目。
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 25 亿元,项目将新建企业总部、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年产 10 亿套微型精密轴承、100 万套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具体以发改备案证为准)。
3、实施地点:汾湖高新区临沪大道北侧、西野鸭荡西侧。
4、用地规模:拟供地面积约 105 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5、实施主体:本公司
6、建设周期:建设周期预计 2 年,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20 亿元,年纳税额不低于 6300
万元。
四、本次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招商局
乙方: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近机电超微轴承智造三期项目。
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 25 亿元,项目将新建企业总部、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年产 10 亿套微型精密轴承、100 万套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具体以发改备案证为准)。
3、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20 亿元,年纳税额不低于 6300
万元。
(二)土地取得及开发
乙方拟在汾湖设立企业总部、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及微型精密轴
承、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为保障项目长期稳定发展,甲方拟向乙方生产项目供地,具体信息如下:
1、项目用地信息
(1)供地信息:拟供地面积约 105 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 50 年,若遇土地使用权年限等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2)地块位置:汾湖高新区临沪大道北侧、西野鸭荡西侧。
(3)土地价格:土地初步评估价格为 31 万/亩,土地出让价格以最终土地评估报告为准。
2、土地开发
(1)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同时取得不动产(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为准)后一年内整体一次性开工建设,建设期为 2 年,两年内正式竣工(以竣备日期为准)。
(2)项目的开发建筑参数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乙方对项目地块开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 2.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为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乙方须在项目用地红线图确定后、土地挂牌前即启动项目的图纸设计。项目公司在对建筑外立面设计效果上必须高标准设计并建设,符合示范区建设的高要求。
(4)乙方成功竞得项目地块并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出让金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规划建设、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三)双方承诺和责任
1、乙方承诺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