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813 证券简称:擎科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进程,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首发上市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询价区间、发行价格、战略配售等具体事宜;
(二)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三)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意见,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每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决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在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及投资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个别适当变更、增减或其他形式的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轻重缓急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四)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等法律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9
(五)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票登记、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锁定等有关事宜;
(六)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等需要,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
(七)在发行前确定开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八)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润
生、曹强、阮金阳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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