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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32:02 股吧网页版
擎科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上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74813 证券简称:擎科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上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
用的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擎科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召开股

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
负有勤勉责任,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
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
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
依法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

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
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应在保
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八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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