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50
证券代码:874813 证券简称:擎科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稳步、有序推进,公司现确认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顾问,确认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相关聘用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需要与上述中介机构协商、签署其他相关协议。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润生、曹强、阮金阳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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