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63
证券代码:874813 证券简称:擎科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额度。该融资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融资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融资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润生、曹强、阮金阳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63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快速发展及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方式为公司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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