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74813 证券简称:擎科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4日,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
经审核, 我 们认为: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 关于《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
程序,相 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 规及《公司章程》 规 定,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拟定、 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 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 关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 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拟定、 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润生、 曹强、 阮金阳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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