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西安洛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西安洛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零二五年六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西安洛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科电子”、“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我公司”)对洛科电子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洛科电子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国投证券推荐洛科电子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洛科电子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洛科电子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西安洛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二、推荐理由及推荐意见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的前身西安洛科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4 日,营业执照号为 610100100550247。公司存续满两个完整的会
计年度。

2020 年 1 月 20 日,洛科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发起设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 1,022.45 万元(陕中庆审字[2020]第 002 号
《审计报告》)为折股依据,按照 1.0214:1 比例折股,折合股本总额 1,001.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21.4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业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洛科有限本次整体变更未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未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并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且本次申报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为 2019 年 12月 31 日,不早于改制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2 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召开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2020 年 3 月 4 日,完成涉及股份改制的工商登记。

综上,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油气田数智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从属行业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12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340.13 万元和 15,195.87 万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40%和 96.58%,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2,086.36 万元和 4,998.66 万元,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业务明确,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