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4816 证券简称:金东方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2025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与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 关 于取 消独 立董事 、 董事 会专 门委 员会 及 相关 工作 制度 的议 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取消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因发展规划调整,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取消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 关 于废 止及 修订尚 需 股东 会审 议的 公司 内 部治 理制 度的 议案 》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废止及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因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结构,取消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需相应的废止、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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