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4817 证券简称:昊翔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5 年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不进行权益分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针对 2025 年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报告,我们一致同意该述职报告的内容。
四、《关于确认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确认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60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更正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同时对已经披露过得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卢剑伟、汪金兰、董小红
2026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