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的推荐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龙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就其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批准,并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主办券商”)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泰海通证券对睿龙科技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睿龙科技本次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人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公司权益、在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推荐睿龙科技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公众公司办法》《推荐指引》《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睿龙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睿龙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资料;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1、一次立项
2024 年 6 月 6 日,项目小组对睿龙科技进行尽职调查后向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1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质控部(以下简称“质控部”)提交了一次立项申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 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请材料。质控部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立项会议,5 名评审委员参会并投票表
决,其中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细则》,项目立项获通过。
2、二次立项
2025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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