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辅导机构
二〇二五年七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龙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因工作安排调整,刘学正、黄科捷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新增黄嘉澄(证券从业登记编号:S0880125042425)、刘丽君(证券从业登记编号:S0880725040060)、顾峥(证券从业登记编号:S0880725040138)作为辅导小组成员。除此之外,辅导小组其他成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调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为王冰、林双、顾峥、周鹏、宣智洋、黄嘉澄、刘丽君、张佳奕,其中王冰、林双为保荐代表人,王冰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辅导人员为国泰海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金融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够胜任睿龙科技的上市辅导工作。上述参与辅导的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贵局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确认辅导备案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网站上对睿龙科技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2024 年 4 月 3 日,辅导机构
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2024 年 7 月 15 日,辅导机构
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辅导机
构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2025 年 1 月 10 日,辅导机
构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2025 年 4 月 10 日,辅导机
构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访谈、抽查公司财务单据及合同、函证及走访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查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商资料、查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同时,辅导工作小组还采取了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电话咨询、邮件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辅导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在对整改的原则、方式、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后,与公司讨论协商确定整改方案,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并持续检查整改方案实施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学习最新的发审政策动态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线上线下沟通交流、专项会议等方式组织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持续及时地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让相关人员充分了解最新的资本市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2、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开展更为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行业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财务规范性以及内
控有效性等情况,在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后,辅导工作小组补充了尽职调查清单和专项问题解决建议,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规范。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不定期召开专项问题讨论会,积极梳理、复盘、讨论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在持续经营的同时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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