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4818 证券简称:睿龙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现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废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步对《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废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5-054
二、对《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增设董事会席位,董事会人数由 7 人增加至 9 人,其中 6 名非独立
董事、3 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欣提名刘语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武博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董事已征得被选举人本人同意,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选举刘语萱女士、武博祎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三、对《关于选举胡方浩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王胜浩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选举胡方浩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董事已征得被选举人本人同意,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选举胡方浩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四、对《关于提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公告编号:2025-054
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5 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额度调高至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审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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