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818 证券简称:睿龙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降低本次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具体的填补措施作出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以保证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占用或挪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章程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条款;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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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回报制度。
3.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新一代高端电路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证明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积极布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可能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 着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通过进一步巩固在优势领域的产品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奠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在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合理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大研发管理创新力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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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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