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818证券简称:睿龙科技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和高效性,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发行时间及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3)履行与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审核、同意、注册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1
(4)与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协议;
(5)起草、审阅、修订和签署及执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要合同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6)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视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时机、最终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中的战略配售事项;
(8)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9)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流通锁定等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11)办理与实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12)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
二、审议情况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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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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