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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易事达: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74821 证券简称:易事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中山市坦洲镇潭隆北路 152 号 1 号厂房 8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宝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147,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治理结构进行优化 调整,经调整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胡燕、陈银玲监事职务,监事会 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周敏、罗国政、方 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为符合上述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 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本议案同意 33,147,8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 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经调整后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下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3,147,8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同意,选举朱玮炜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玮炜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关于任职资格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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